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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基层党组织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
发表日期:2015-03-12  共浏览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基层党组织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按照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着力解决 “四风 ”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服务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数量多、范围广、领域宽 ,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巩固扩大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于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把握以下基本要求 :
  注重群众参与。敞开大门搞活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活动安排向群众公开,关键节点请群众参与,进展情况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让群众评判。
  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作风建设,切实找准并着力解决 “四风 ”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影响基层基础的问题,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以整改行动开局起步,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以整改成效交出答卷。
  坚持服务群众。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增强服务意识,建强服务队伍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创新服务载体,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广大基层党组织积极主动解民难、排民忧、顺民意,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 ”问题。
  强化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实际和党员工作性质、岗位特点、知识结构、生产生活方式等,有针对性地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活动的具体目标任务,分门别类提出务实管用的工作要求和措施办法,增强活动的实效性。
二、重点任务
  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集中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四风 ”方面的突出问题。同时,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效率低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追求部门和个人利益,工作 “中梗阻 ”;精神不振、标准不高,工作不落实;衙门作风严重,态度 “冷、横、硬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执法不公、不严,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对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重视、不作为;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征地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监管不够、处置不力;基层党组织活力不足、发挥作用不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 “两张皮 ”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感情为群众办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提升服务形象,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体现到各项工作中、落实到本职岗位上。
  乡镇、街道,重点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急功近利、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对群众缺乏感情,不关心群众冷暖,不尊重群众意愿;责任心不强,工作不专心、在位不在岗,被动应付、不敢担当,遇到矛盾绕着走;眼睛向上不向下,不愿做群众工作,不会做群众工作,工作方法不当,作风简单粗暴;执行上级部署与实际结合不到位,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不维护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服务意识和能力不强,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解决不主动、不及时、不到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指导把关不严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苦干实干的精神状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真心对群众负责,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基层打基础固堡垒,推动城乡基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村、社区,重点解决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不愿、不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事不公,落实惠民政策、发展党员、扶贫济困等方面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大局意识差,拉帮结派、争权夺利;党务、政务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不透明;不关心群众疾苦,遇事不与群众商量,处理问题方法简单、态度粗暴,搞 “一言堂 ”;干劲不足,守摊子、混日子,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党员意识淡薄,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带头发挥作用;基层党组织 “无人办事 ”、 “无钱办事 ”等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的能力,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重点解决社会责任感不强、缺乏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对职工主体地位认识不足、听取职工意见建议不够;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困难职工生活关心不够、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不够,活动不经常、不认真;党员不愿亮身份、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 ,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诚信守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党组织不断健全、活动正常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三、推进措施
  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3个环节的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3个月。从现在开始,就要认真开展学习教育,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查摆和解决问题,并贯穿活动始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排查。由县 (市、区 )党委统一组织,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 “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 ”活动,理顺党员组织关系,落实每个党员参加活动的党组织。 3月底前,基层党支部要与每名党员取得联系,讲明中央、省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和有关安排,讲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纪律等;同时 ,要对党员基本信息进行核实,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工作生活状况。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县 (市、区 )党委组织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明确跨县 (市、区 )流动党员参加活动的基层党组织,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
   2.组织党员进行集中轮训。基层党委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中央、省委规定的学习内容和指定的学习材料,采取多种方式对党员进行集中培训。针对基层党员实际,以喜闻乐见方式,运用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辅导;发挥好基层为民务实清廉先进典型、本地红色教育基地的作用,增强学习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基层党委领导班子和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党组织,要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集体讨论、相互交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 3天。其他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农闲、班前班后、晚上和外出党员返乡等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培训的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学习。要围绕 “践行宗旨、服务群众 ”开展专题讨论,基层党组织要结合本地、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确定讨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立足岗位职责,谈认识、找差距、定目标。
   3.开展社情民意访查。基层党组织要统筹安排,组织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和工作对象、服务对象,面对面听取意见,力争做到联系群众全覆盖、听取群众意见全覆盖。 4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联系走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利益诉求。要及时汇总收集到的意见,认真梳理群众长期反映未得到解决的问题,属于本级党组织的问题,以会议或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通报;属于党员个人的问题,逐一向本人反馈;对反映上级党组织或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问题 ,要逐级上报。
   4.对自身突出问题开展自查。第二批活动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自上而下对 “四风 ”突出问题和强化基层、保障民生的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 “四风 ”突出问题,找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上级关爱基层、保障民生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县 (市、区 )党委和基层党委要对各单位开展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5.党务、政务、财务集中公开。 6月底前,基层党组织通过公开栏、会议通报、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将党组织任期内主要工作、发展党员、活动开展等情况,向全体党员和群众公开。机关、事业单位可结合公开 “三公 ”经费支出、为民服务承诺等事项进行。村、社区要公开本届任期内的重大村务特别是财务收支、债权债务、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等情况。党员、干部、群众有疑义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作出解释说明;群众意见较大的,上级党组织要组织检查或审计,发现问题,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
   6.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上级党组织要汇总各方面掌握的情况和问题,原汁原味地向基层党组织反馈。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听取意见。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党员一般应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其他党员是否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由基层党委结合实际作出安排。基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较多的支部委员会、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可参照市、县 (市、区 )领导班子的有关要求召开;党支部或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的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作对照检查,党员逐一发言。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通报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别参加指导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
   7.公开承诺整改事项。基层党组织要综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自身职责,列出整改的问题清单,由党组织书记负总责,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分头认领;党员也要立足本职,确定具体的整改事项。整改问题和整改事项要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明确完成时限,接受群众监督。基层党组织、党员要根据承诺的整改事项,集中力量抓好整改,切实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
   8.上下联动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重心下移,落实关心基层、服务群众的政策,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基层党组织、党员作用发挥的突出问题。实行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化解信访问题,及时帮助基层党组织化解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县 (市、区 )党委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等突出问题,确定重点任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班子软弱涣散、干群矛盾突出的重点难点村的集中整治力度,为 “两委 ”换届工作奠定基础。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帮助村探索集体经营性收入增收路子,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运转和基本公共服务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站、点 ),提升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切实解决群众的基本需求,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9.完善和落实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 ,重点完善和落实好 “三会一课 ”、民主决策、基层事务公开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制度,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还要完善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事公开等制度;村、社区还要完善落实发展党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运转经费管理使用等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还要完善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立足岗位为民服务等制度。
   10.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要以党支部为单位 ,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可与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评议时,可视情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评议结果要作为评先树优和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要结合开展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 ,进行集中整顿;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要给予组织处理。
四、组织领导
  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事关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质量和成效。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明确职责和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市、县 (市、区 )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承担直接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动落实。乡镇 (街道 )党 (工 )委要认真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靠前指挥,主动深入到问题多、矛盾突出的基层党组织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具体责任人的职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 ,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 ,为党员、干部作好表率。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 ,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搞好分析研判。各级党委 (党组 )要组织力量,深入调查摸底,全面细致了解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实际状况,逐个分析研究,科学分类排队,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要制定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要求,既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到位;又要注意讲究方法、掌握分寸,防止激化矛盾,确保活动健康有序稳妥推进。对班子不健全、软弱涣散、矛盾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县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直接联系包帮,指导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强化督促指导。市县乡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联系困难家庭,选择 1—2个基层党组织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定期蹲点,加强调研,努力把联系点打造成示范点,推动基层党组织教育实践活动健康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好 “第一书记 ”、大学生村官、包帮干部、党建指导员的作用,帮助基层党组织开展好活动,做到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人联系指导。各有关行业系统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指导。市、县 (市、区 )督导组要定期深入到基层党组织,督促抓好每项工作的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经验做法,鼓励支持基层党组织务实创新,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要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针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充分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各市、县 (市、区 )党委和省直有关部门党委 (党组 )要根据中央、省委部署和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基层党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并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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